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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时间:2009-11-19 11:24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MBA 作者:smba |
为切实加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的交通管理,减少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缓解本校师生职工在校内的“行路难、停车难”问题,减轻校园交通压力,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朝晖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交通智能化管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朝晖校区南、北门分别安装机动车智能管理收费系统,所有机动车均应凭智能通行卡进出校门。 (二)智能通行卡分为固定智能通行卡和临时智能通行卡。持固定智能通行卡的车辆,经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远程自动识别后,实现不停车自动升闸放行。临时来校车辆在进校门时领取临时智能通行卡,出门时经识别系统读卡、验证,计时收费后放行。 二、车辆的收费标准 临时来校的车辆根据杭政办函〔2008〕211号文件规定和杭州市物价局核准的浙江工业大学校内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占道泊位费。 小型车: 8时-20时每辆每小时4元,20时-次日8时每辆每次4元。在朝晖校区内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1小时内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停车24小时内按4小时计收,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收。 MBA、SMBA、工程硕士学生在办理交通智能卡(E类)后可享受按照物价收费标准的5折进行收费,如未办理交通智能卡则按照物价标准进行收费。 三、固定车辆智能通行卡的申办 申请办理固定车辆智能通行卡,应按规定填写《 MBA、工程硕士办理需携带申请表、学生证、行驶证,SMBA办理需携带申请表、在读证明、行驶证。 四、费用的支付方式 固定车辆智能通行卡的押金须现金支付,开具收据,退卡时退还押金,并收回收据;其它费用可用转帐支票支付。 临时来校车辆用户须现金支付,也可购买储值卡刷卡支付;开具杭州市统一停车收费票据。 五、智能通行卡的管理 (一)校园内交通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浙江工业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对不配合交通管理和乱停放的车辆,校内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将采取锁车(拖车)或拍照曝光等措施,拖车的费用由车主自负。 (二)各类固定智能通行卡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车辆变更时应主动到学校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重新登记备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撤销固定智能通行卡的使用权、通报相关单位(部门)追究行政责任、追缴所漏交的停车泊位费等处罚措施,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智能通行卡; 2、固定智能通行证(卡)转借他人使用,车辆牌、证不符; 3、伪造或变造我校各类智能卡及私下出售、出租各类智能卡。 (四)固定智能通行卡使用人申请退卡的,应交回智能通行卡,并在确认智能通行卡无损坏后,退回押金;智能通行卡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固定智能通行卡遗失、损坏(无法修复),需重新补给的,原押金不予退回,再新交押金60元/张,并将原智能通行卡注销。 临时智能通行卡遗失的,在出校门时除按规定收取车辆占道泊位费,另再收取临时智能通行卡工本费10元。 (五)学校向车辆使用人收取的是占道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辆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六、本细则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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